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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年

日期大事紀要
107.01.17大巨蛋案第4次變更設計案都市設計審議第2次幹事會。
107.03.12本府都市發展局發送大巨蛋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第4次變更設計案開會通知單,訂於107年4月3日召開都審委員會。
107.03.19遠雄巨蛋公司向本府都市發展局申請都審展延90天。
107.03.21本府都市發展局函復遠雄巨蛋公司不同意申請都審展延90天。
107.03.30遠雄巨蛋公司向都發局申請都審撤件。
107.04.02本府都市發展局同意遠雄巨蛋公司都審撤件,107年4月3日都審委員會取消。
107.05.29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召開「臺北文化體育園區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」興建營運契約仲裁事件(案號:106仲聲信字第092號)第2次詢問會。
107.06.27遠雄巨蛋公司申請都審第4次變更重新掛件。
107.07.09「臺北文化體育園區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」因都審爭議召開第1次協調委員會議。
107.07.10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召開「臺北文化體育園區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」興建營運契約仲裁事件(106仲聲信字第092號)第3次詢問會。
107.07.16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召開「臺北文化體育園區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」興建營運契約仲裁事件(106仲聲仁字第106號)第3次詢問會。
107.07.24本府都市發展局召開「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(信義區逸仙段二小段350地號等土地)」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第4次變更設計案幹事會議。
107.08.17遠雄巨蛋公司補件送都市委員會審查。
107.08.27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召開「臺北文化體育園區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」興建營運契約仲裁事件(案號:106仲聲信字第092號)第4次詢問會。
107.09.04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召開「臺北文化體育園區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」興建營運契約仲裁事件(案號:106仲聲仁字第106號)第4次詢問會。
107.09.06本局辦理民進黨臺北市議會黨團大巨蛋現場會勘。
107.09.20本府都市發展局召開「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(信義區逸仙段二小段350地號等土地)」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第4次變更設計案第1次委員會議。會議決議請遠雄應確認都市防災人數後再繼續審查,要求遠雄巨蛋公司補件後再審。
107.10.02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召開「臺北文化體育園區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」興建營運契約仲裁事件(案號:106仲聲信字第092號)第5次詢問會。
107.10.19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召開「臺北文化體育園區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」興建營運契約仲裁事件(案號:106仲聲仁字第106號)第5次詢問會。
107.10.30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召開「臺北文化體育園區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」興建營運契約仲裁事件(案號:106仲聲信字第092號)第6次詢問會。
107.11.01本府都市發展局召開「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(信義區逸仙段二小段350地號等土地)」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第4次變更設計案第2次委員會議。會議決議請遠雄巨蛋公司就會議結論之四大議題修正後再提會審議。
107.11.28大巨蛋履約爭議第四次仲裁判斷(106仲聲仁字第106號)。